关于开展成都市2018年四川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投资促进局
  • 2018-01-08
  • 申报通知
  •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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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分类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相关服务机构:
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创服〔2017〕455号)要求,结合我市中小企业及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际,将开展2018年四川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成都市2018年四川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项目支持方向包括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二、支持对象及条件
市经信委认定的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以上两类重点为互联网+、双创类公共服务机构)和四川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实施的增添服务设施设备、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的建设项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成都市域内注册或地税解缴关系在市内,经营和服务行为均符合法律法规。
2.服务机构具有健全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服务机构以中小微企业为服务主体,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数量占服务总量的60%以上,企业满意度不低于80%以上。
4. 2016年11月-2017年10月间,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大于80万元(包含)。
三、补助内容、额度
主要包括服务机构购置的仪器、设备、软件费用,场地建设、改造费用。按照2016年11月-2017年10月期间(票据时间)实际支出额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申报资料
(一)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行文上报资料。
1.《2018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完善服务体系—无偿资助项目)》(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项目申报管理平台(*** />2.服务机构申报资料;
3. 《2017年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表》(成都高新区、成华区填报,见附件4)
(二)服务机构上报资料。
1. 《2018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登录管理平台,填报下载,区(市)县经济和主管部门盖章);
2. 《2018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同上);
3. 服务机构基本情况(登录成都市中小企业网,*** />4. 《2018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完善服务体系—无偿资助项目)》(登录管理平台,填报下载);
5. 营业执照和2017年10月地税解缴回执单复印件;
6. 实际支出凭证明细表(见附件1);
7. 实际支出凭证复印件(包括正式发票和对公银行汇款凭证,要求和支出凭证明细表相对应);
8. 2017年服务成都市中小企业名单(附件2);
9. 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五、申报程序
1.服务机构向注册地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提出申请,同时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管理平台申报上传入库资料。
2.区(市)县核实初审,推荐(含网上推荐)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
3.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审核。
4.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将通过初审、审核的项目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项目,推荐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择优支持。
六、上报时间
请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电子版统一报送市经信委企业服务处。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2018年四川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服务机构,不再重复享受省、市同类补助资金。
(二)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支出以正式发票为依据,单个票据金额应大于5000元,且有对公银行汇款凭证,且发票符合项目内容。
(三)服务机构建设项目以前年度获得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支持的,必须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方可申请新的项目。
(四)服务机构报送纸质文档和电子档案。纸质文档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一致。
(五)区(市)县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项目申报管理平台初审、推荐企业(机构)的用户名和密码,请与市经信委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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