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高层次人才在成都高新区的聚集,以人才创新推动产业发展,根据《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关于实施“菁蓉·高新人才计划”加快高层次人才聚集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成高委发〔2016〕16号)的文件精神,现就申报“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成就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原则上应为通过成都高新区申报入选的国家“千人计划”专家;
2.申报人全职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5年以上;
3.申报人所主导的团队原则上应入选“四川省顶尖团队支持计划”或“成都市顶尖创新创业团队”;
4.申报人所在企业近1年内销售收入达1亿元以上,近2年的纳税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
5.申报人及其团队在高新技术领域有重要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能打破国际垄断、填补国内空白,公司产品在行业内有竞争力、能引领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
如无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则奖项空缺。
二、报送材料
1.《成都高新区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表》、《申报情况汇总表》(提交纸质版本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加盖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交word或excel电子版本。请在填写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2.申报人相关材料:①申报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相关文件;②所在团队入选“四川省顶尖团队支持计划”或“成都市顶尖创新创业团队”证明;③中国籍申报人5年内在成都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证明,外籍申报人5年内出入境记录;④有代表性的成果、论著、专利、奖励、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⑤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佐证材料提交纸质版本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本。需现场查看原件、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申报人所在企业相关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②企业目前办公场地的租赁协议或购房证明材料;③公司章程;④年度企业财务报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⑤由政府部门或第三方事务所出具的材料,证明企业近1年内销售收入达1亿元以上,近2年的纳税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⑥在高新技术领域有重要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及在推动成都高新区产业发展方面具有重大贡献的政府文件、上级表彰和同行业评价等材料(以上佐证材料提交纸质版本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本。需现场查看原件、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项目的申报资格。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月4日上午11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创业人才请将材料报送至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创新人才请将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科技与新经济局。
咨询电话:18848271358
028-86203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