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投资促进局
  • 2018-01-16
  • 申报通知
  • 公示公告
  • 管理办法
  • 产业分类
  • 申报分类
为继续加快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根据《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成经信发〔2016〕38号),现就做好2018年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请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认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认定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企业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从事军民融合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情况表;
(四)企业对生产经营地的情况说明(自用房屋,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租用房屋,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产权证件、租金发票等材料的复印件,验原件);
(五)其他需报送的材料。
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的申报材料不涉密,报出前必须履行保密审查手续,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电子版,文字材料与光盘均一式1份。
正式书面意见于2018年2月9日前报送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18848271358
                 028-8620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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