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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作安排,现将《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川经信办〔2019〕32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机构如实申报。
请符合条件机构向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各区(市)县按照文件要求,负责本地区示范平台的推荐工作,并对申报单位主体资格、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于6月26日前上报推荐文件及申报机构资料至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