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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经安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2019〕29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园区积极申报四川省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 于2019年6月6日前将上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报送市经信局绿色食品产业处。
特此通知。
附件:转发省农产品加工业园区申报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