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关于开展2018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19-06-26
  • 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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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分类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开展2018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金函〔2019〕148号)转发给你们,相关申报要求如下。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注册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于2019年7月5日前,联合区(市)县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纸质文件一式3份,抄送同级人民银行县级支行或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一并报送电子文件,明确审核意见),并附汇总后的《2018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促成供应商应收账款融资详情表》、汇总后的《2018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电子文件一并报送)。

请按相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构如实申报。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金〔2019〕148号)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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