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按照《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要求,现将2019年成都市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以下简称创新示范中心)建设补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获得2019年成都市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认定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按照创新示范中心建设期内前两个年度(2017年、2018年)的固定资产和创新平台建设总投入的 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项财政补助资金。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项目及其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联合行文上报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的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的真实性。
(二)上报时限:8月27日前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上报材料应包括: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文件,《2019年成都市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建设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各申报主体提交的《成都市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2019年)》(附件1)全套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
附件:
1.成都市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2019年)
2.2019年成都市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建设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19年成都市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名单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