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成都市2020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1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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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府新区经安局、成都高新区经济和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创服〔2019〕241号)要求,结合我市中小企业及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0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提升发展能力。

(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实施的提升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提升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支持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级服务机构奖励项目)。

(二)提升发展能力。支持中小企业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以下简称协作配套项目);支持奖励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项目)。

二、支持方式

(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无偿资助和业务奖励两种支持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国家级服务机构奖励项目支持方式为业务奖励。

(二)提升发展能力

提升发展能力包括以奖代补、无偿资助和融资贴息三种支持方式。协作配套项目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和融资贴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项目支持方式为以奖代补。

三、支持范围、条件

(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省经信厅认定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市经信局认定的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且满足下列条件。

1.在成都市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或服务的场地、人才、设施,具有健全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服务机构以中小微企业为服务主体,服务中小微企业数量占服务总量的60%以上,企业满意度不低于80%。

4.提升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服务机构在2018年11月-2019年10月期间提升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际投入金额600万元以上(不含税)。

5.国家级服务机构奖励项目: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二)提升发展能力

符合支持方向的中小企业,且满足下列条件。

1.在成都市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市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信用记录良好,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在经营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4.企业所属行业及实施的项目,符合国家和我省“十三五”时期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四川省中小企业“十三五”发展指南》导向。重点支持我省“十三五”时期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和我市2019年度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企业。

5.协作配套项目:企业在2018年11月-2019年10月期间,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并签署采购供货协议(协议3个以内,含3个),累计协议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且累计完成协议销售额50%以上。

6.协作配套项目融资贴息方式:企业符合协作配套项目要求,且在2018年1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期间,有存续期限一年(合同一年以上,含一年,实际存续时间满11个月以上)的融资,且实际支付利息100万元以上。

7.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项目: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四、支持内容、额度

(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提升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是按照服务机构在2018年11月-2019年10月期间(票据时间)提升服务能力实际支出总额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国家级服务机构奖励项目是对2019年度获得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的单位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二)提升发展能力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项目是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协作配套项目无偿资助方式是按照企业在2018年11月到2019年10月期间签署协议交易金额不超过2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协作配套项目融资贴息方式是按照企业在2018年11月到2019年10月期间融资借款已支付利息中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不超过50%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申报资料

(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文上报资料

1.《2020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登录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 style="text-indent: 2em;">2.服务机构申报资料;

3.《2019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见附件4)。

服务机构上报资料

1.《2020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登录管理平台,填报下载,区(市)县工信部门盖章)。

2.《2020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登录管理平台,填报下载,机构盖章)。

3.《2020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础数据汇总表》(登录管理平台,填报下载,机构盖章)。

4.成都市2020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二(附件1,机构盖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复印件。

7.获得专业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获得各级政府支持、表彰等文件复印件。

8.主要从业人员名单,包括毕业院校、学历、职称、从事的主要工作等。

9.2018年11月-2019年10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签字、盖章)。

10.开展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通知、总结、相片、新闻报道、满意度调查表等)。

11.税务机关(包括国税和地税)出具的单位2018年11月-2019年10月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12.平台机构2018年11月-2019年10月服务中小微企业名单,基地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入驻中小企业名单(名单包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13.提升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提纲见附件2,带二维码)。

14.国家级服务机构奖励项目:2019年度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文件。

15.申请报告。

①项目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及运营情况。包括创立发展沿革、发展目标、目前的基本情况;主要管理制度、人员激励、能力提升、品牌建设、可持续发展等。

   ②服务情况。包括2019年以来针对中小微企业开展服务的类别、主要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企业数量和人次、重点服务和特色服务活动简介、取得的业绩等;2018年11月-2019年10月实际运营成本支出和服务收入情况等。

③服务绩效情况。服务企业的利税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社会贡献率等,以及企业对服务的满意度情况等。

④提升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主要内容、项目目标、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效益评价等。

16.诚信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

(二)提升发展能力

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文上报资料

1.统一说明推荐企业是中小企业,且2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2017年10月至今,区(市)县工信部门牵头负责了解核实)。

2.《2020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登录项目申报管理平台(*** style="text-indent: 2em;">3.企业申报资料。

4.2019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表(提升发展能力类,见附件5)。

企业申报资料

1.《2020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登录管理平台,填报下载,区(市)县工信部门盖章)。

2.《2020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登录管理平台,填报下载,企业盖章)。

3.《2020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础数据汇总表》(登录管理平台,填报下载,企业盖章)。

4.成都市2020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二(见附件1).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税务机关(包括国税和地税)出具的单位2018年11月-2019年10月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7. 2018年11月到2019年10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签字、盖章)。

8.协助配套项目:企业协作配套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提纲见附件2,带二维码)。

9.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项目:2019年度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文件。

10.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3)。

六、申报程序

1.服务机构、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区(市)县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登录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 style="text-indent: 2em;">2.区(市)县工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现场核实和初审,网上推荐,并行文上报市经信局;

3.市经信局组织审核,并委托审计机构进行评审;

4.对通过初审、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

5.推荐上报省经信厅择优支持。

七、注意事项

(一)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省级资金不重复支持,已申报了2020年度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的企业(服务机构)不能重复申报。企业(服务机构)以前年度获得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支持的,必须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方可申请新项目。企业(服务机构)相同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或享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国家级服务机构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项目除外)

(二)一个企业(服务机构)只能选择一个方向和一种支持方式。(国家级服务机构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项目除外)

(三)专项审计报告带二维码,且内容清晰明了,方便审阅、核实。审计报告同时提供PDF和WORD电子版本,报告中的表格同时提供Excel电子版本。

(四)上报的电子文档和网上申报资料所提供的图象电子文档必须采用有关资料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必须与纸质文件一致。图象电子文档均采用JPG格式,图片大小建议1200×800,多页图象文件采用word文档插图,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M,图象清晰,不允许旋转90°或倒置。 

(五)请相关区(市)县工信部门认真组织企业(服务机构)填报2019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表(见附件4、5)

(六)所有申报资料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纸质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一致。

八、上报时间、联系方式

请各区(市)县工信部门按照省、市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企业(服务机构)申报,于2019年11月12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电子版统一报送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

​附件:

1.成都市2020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二

2.专项审计报告提纲

3.诚信申报承诺书

4.2019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表(完善服务体系类)

5.2019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表(提升发展能力类)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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