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精神,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9〕41号)要求,现将我省组织申报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市(地)工信局按照《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积极参与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请申报企业填写《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于2019年4月1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省工信厅信软处,电子版发送至331446006@qq.com。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2_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