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工信局:
为落实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的工业投资基金利用率低问题意见,按照省工信厅党组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经研究,拟安排部署各市地组织开展工业投资基金融资需求项目的征集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融资需求调查。请各地结合落实全省工业强省暨产业发展大会精神,以及工业强省建设规划、数字龙江发展规划,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县(市)、高开区、经开区、工业示范基地等产业园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股权融资需求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
二、融资项目征集范围。各地要围绕全省大力实施的“百千万”工程,“百大项目”、“双百工程项目”以及招商引资项目,把当前生产经营运行正常、已投达产即将投入运营的工业、制造业以及上下游产业链配套的股权融资需求项目筛选出来,在认真分析投资项目融资可行性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梳理、汇总综合。
三、按要求及时上报。请各地在开展融资需求调查过程中,组织股权融资需求项目企业逐一填报省工业投资基金拟融资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需加盖企业公章),同时,由市(地)工信局将拟推荐的股权融资需求项目进行汇总,填列工业投资基金融资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需加盖市地工信局公章),并于9月30日前将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至本通知预留的电子邮箱,纸质版单独邮寄。
四、开展融资项目推介。对各地推荐上报的股权融资需求项目,省工信厅汇总整理后,及时向省新产业投资集团和工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推介,由两家投资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按照市场化方式组织开展项目的信息对接和考察尽调工作。
附件:1. 省工业投资基金投资指南
2. 省工业投资基金拟融资项目申报表(由企业填报)
3. 工业基金融资项目汇总表(由市地汇总上报)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