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意见工作的通知

  •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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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发改委(局),委机关各处室: 

  《省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作方案》已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参照执行。委牵头处室要根据分工,明确阶段任务,分别提出2020年实施方案、“十四五”总体工作思路;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年度实施方案送地区经济处汇总,形成省发改委年度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项目化、工程化,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方案,出台相关政策,确保各项工作 

  取得实效。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日 

省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扎实推进十大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以重大产业项目、龙头企业为引领,高端化布局集成电路产业,巩固新型显示产业技术优势,积极扩大智能终端产业规模,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支持国家存储器基地建设,加速发展光通信、新型显示、卫星导航、物联网、汽车电子等优势领域的专用芯片,提高集成电路设计与系统集成服务能力。打造集成电路、下一代信息网络、新型显示、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产业集群。 

责任领导:袁德芳 

  牵头处室:高技术处  

  配合处室:工业处、创新发展处、服务业处、投资处 

  (二)推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持传统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鼓励重点行业应用高性能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等自动化生产设备和成套生产线,实现关键工序核心装备升级换代,提高装备智能化率、劳动生产率和产品优等率。支持企业实施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改造,开发高端、智能、绿色、健康新产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鼓励和引导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工艺,提升质量在线监控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引导企业瞄准国际标杆和先进标准,在重点领域实施重大装备共性技术和产品质量攻关改造。开展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加大品牌创建及技术改造力度,持续提升品牌质量与市场竞争力。 

责任领导:袁德芳 

  牵头处室:工业处  

  配合处室:政研室、高技术处、创新发展处、投资处 

  (三)淘汰化解落后过剩产能。持续实施《湖北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以钢铁、水泥、煤炭、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五大行业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腾出空间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腾笼换鸟”。巩固钢铁行业化解产能成果,继续严防已退出产能复产,严控新增钢铁产能,规范我省钢铁行业秩序;充分发挥地条钢有奖举报等长效机制作用,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对已查处的“地条钢”企业开展“回头看”;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钢铁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责任领导:袁德芳 

  牵头处室:工业处   

  配合处室:创新发展处、电力建设处、投资处 

  (四)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应用和集成,创新生产性服务业组织方式,优化组合生产、消费、流通全过程,强化供应链精细化管理,向产品设计、营销等产业链高端升级。搭建数字化协同设计仿真平台、智慧检验检测平台等数字化平台,推动金融、设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与数字技术融合创新。 

责任领导:杜海洋 

  牵头处室:服务业处   

  配合处室:工业处、创新发展处、高技术处、投资处 

  (五)积极承接新兴产业布局和转移。打造中部地区承接产业布局和转移首选地。推进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开展产业链招商,加快引进一批先进制造企业。推进“稳链、强链、补链”建设,补齐补强高新技术产业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对产业转移示范区重大项目的支持。 

责任领导:袁德芳 

  牵头处室:地区处   

  配合处室:工业处、创新发展处、高技术处、外经处、投资处 

  (六)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选择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发展较好的开发区,设立一批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研究制定示范区评估指标体系,纳入全省开发区一并进行考评,实行动态管理。通过示范区先行先试,总结成熟经验逐步向全省推广。优先争取给予示范区中央或省预算内投资补助支持。 

 责任领导:袁德芳 

  牵头处室:创新发展处  

  配合处室:工业处、高技术处、投资处 

  (七)着力推进园区合作共建。总结推广五峰民族工业园、洪湖新滩工业园等园区与其他开发区开展跨行政区域合作共建经验。运用好全省开发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适时发布园区合作共建、园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信息,为园区合作共建提供信息服务。 

 责任领导:袁德芳 

  牵头处室:创新发展处  

  配合处室:高技术处、投资处 

二、加强关键领域自主创新 

  (八)提高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积极申建武汉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积极谋划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不断增强相关领域的源头创新能力。全面提升脉冲强磁场装置功能,加快推进精密重力测量项目建设,保障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高效安全运行。积极推进东湖实验室建设。 

责任领导:袁德芳 

  牵头处室:高技术处  

  配合处室:创新发展处、工业处、投资处 

  (九)推进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在智能汽车、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北斗导航、生命健康、绿色技术等领域谋划建设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到2025年国家级企业创新平台达到150家,省级企业创新平台达到1000家。 

责任领导:袁德芳 

  牵头处室:高技术处  

  配合处室:创新发展处、投资处 

  (十)深入实施“双创”发展战略。积极申报争取更多的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落户我省;加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培育和动态管理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向我省倾斜,加大省预算内投资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研究出台关于提升双创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产学研和双创工作深度融合的政策措施。 

责任领导:袁德芳 

  牵头处室:创新发展处   

  配合处室:高技术处、投资处 

  三、扩大高水平开放 

  (十一)高标准推动湖北自贸区建设。聚焦创新驱动和产业发展,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用好用足自贸试验区开放平台,不断提高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程度,抓住全球制造业格局调整的机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创新适应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投资管理模式。 

责任领导:杜海洋 

  牵头处室:外经处  

  配合处室:创新发展处、援疆办、投资处 

  (十二)推动新区建设。支持武汉长江新城加快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武汉长江新区。支持襄阳市东津新区、宜昌市宜昌新区、荆门市漳河新区加快发展,将其打造为新的区域增长极和对外开放高地。 

责任领导:袁德芳 

  牵头处室:地区处  

  配合处室:创新发展处、外经处、投资处 

  (十三)加快临空经济区建设。依托航空客货双枢纽,打造武鄂黄黄临空产业带;支持武汉临空经济区加快发展,支持三峡临空经济区特色发展,推动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建设,形成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对外开放高地。 

责任领导:袁德芳 

  牵头处室:地区处  

  配合处室:创新发展处、外经处、基础处、投资处 

  (十四)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合作品牌。提早谋划,高标准筹备,办好办实2020年(第三届)中国中部国际产能合作论坛暨企业对接洽谈会,努力把中部国际产能合作论坛办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品牌展会。 

责任领导:杜海洋 

  牵头处室:外经处  

  配合处室:援疆办 

  (十五)加强区域开放合作。加强与长江经济带上下游地区合作联动,持续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江汉生态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协同发展。推进三峡绿色发展示范。 

责任领导:袁德芳 

  牵头处室:地区处  

  配合处室:外经处、长江带处、投资处 

  (十六)改善外商投资环境。认真贯彻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积极做好《外商投资法》贯彻实施准备工作。协调服务外商投资项目落地,重点跟踪服务行业、地区龙头外资企业。加强外商投资信息监测和外资形势的分析研判。注重外资政策和成效的宣传引导,增强外商投资信心。 

责任领导:杜海洋 

  牵头处室:外经处  

  配合处室:法规处、政研室 

  (十七)深化“放管服”改革。系统梳理规范编制省、市、县行政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责任领导:杜海洋 

  牵头处室:法规处 

  配合处室:相关业务处室 

  (十八)稳步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2019年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全省17个市州营商环境试评价。通过评价结果排名,倒逼各项改革,以评促优、以评促改,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2020年将试评价范围逐步扩大到全省各县(市、区)。 

责任领导:杜海洋 

  牵头处室:法规处 

  配合处室:相关业务处室 

  四、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十九)打造中部国际物流中心。积极推进宜昌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加快推进武汉、襄阳、十堰、鄂州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申报创建国家物流枢纽,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我省国家物流枢纽项目建设。贯彻实施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补短板工程,推动产地冷库、移动冷库、大型消费城市公共配送冷库、标准化冷藏运输车以及冷链物流信息化设施设备等项目建设。依托四大物流通道规划建设重大物流设施项目,推进示范物流园区建设,推动物流产业集聚升级,促进形成我省现代物流网络体系。着力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推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推进多式联运体系建设。 

责任领导:谢高波 

  牵头处室:财贸处 

  配合处室:基础处、铁路处 

(二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着力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大力推进“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实施,聚集产业集群、产业带,谋划和推进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培育新的增长点。积极推进鄂西绿色发展示范区、江汉平原振兴发展示范区、鄂东转型发展示范区协同发展。 

责任领导:袁德芳 

  牵头处室:地区处   

  配合处室:高技术处、工业处、创新发展处、农经处 

  (二十一)推进城市群建设。支持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强化“一主两副”辐射带动作用;组织编制武汉城市圈、襄十随城市群、宜荆荆城市群规划;建立健全城市群建设机制,促进城市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公共服务、改革创新等协调联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领导:袁德芳 

  牵头处室:地区处  

  配合处室:规划处、基础处、高技术处、工业处、创新发展处、农经处 

  (二十二)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指导市县两级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或实施方案,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好乡村振兴专项规划,建立“1+N”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体系,做好各规划之间的统筹衔接。会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共同编制《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项目融资规划》。 

责任领导:杜海洋 

  牵头处室:农经处   

  配合处室:规划处、财贸处 

  (二十三)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和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力争五峰县等4个县(市、区)申报的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全部获批。紧盯“六谷”建设和“十大千(百)亿元产业链”,重点支持5至7个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全省9个深度贫困县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责任领导:杜海洋 

  牵头处室:农经处  

  配合处室:服务业处 工业处、投资处 

  (二十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继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围绕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规划工程项目和大宗油料基地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资金投入。2020年拟建设高标准农田72.75万亩(含大宗油料基地8.75万亩),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0.5亿元。加快现代农业支撑体系项目建设,围绕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做好项目申报。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工作。 

责任领导:杜海洋 

  牵头处室:农经处  

  配合处室:投资处 

  (二十五)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20年拟继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5亿元,重点支持7个项目县(市、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提升工作。稳步推进“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2020年全面完成三年攻坚行动计划。 

责任领导:杜海洋 

  牵头处室:农经处  

  配合处室:投资处 

  (二十六)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加快落实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统筹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行动计划。加大长江经济带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围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重点防护林工程以及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从2020年起连续三年,拟每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不低于2亿元,重点支持我省长江经济带生态建设。 

责任领导:袁德芳 

  牵头处室:长江带处   

  配合处室:农经处、环资处、投资处   

(二十七)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计划。继续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审查约束和倒逼作用,探索开展县(市、区)域节能评估,加快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制造业企业清洁生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建筑交通物流绿色化发展、能源高效率清洁化利用。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加快节能环保装备研发制造,构建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新模式,支持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建设,打造全省低碳产业发展高地。 

责任领导:袁德芳 

  牵头处室:环资处 

  配合处室: 相关业务处室 

  (二十八)夯实相对贫困地区发展基础。着力抓好工作重心转变,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解决相对贫困地区发展不充分问题上取得新进展。着力抓好重大战略、重大政策落实,推动武陵山基础设施补短板五年攻坚任务落实。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确保搬迁群众真正“能发展、可致富”。坚持规划引导、政策扶持、项目支撑,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责任领导:杜海洋 

  牵头处室:振兴处   

  配合处室:农经处、社会处、基础处、铁路处、环资处、投资处 

  (二十九)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幅提高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推进健康湖北建设,增强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领导:杨颖 

  牵头处室:社会处 

  配合处室:就业处、投资处 

  (三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继续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到湖北就业创业。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保障激励机制。加强大学生实训基地、见习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建设,创新服务手段。贯彻落实我省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就业质量提高。加强公共职业培训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省、市、县三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指导各地适时调整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工种)设置,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及产业工人提供培训实训服务。 

责任领导:杨颖 

  牵头处室:就业处   

  配合处室:社会处、农经处、财贸处 

  五、切实加强宣传指导 

  (三十一)加强宣传发动。深入宣传党中央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大意义,认真总结宣传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各地拼搏赶超,营造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 

责任领导:谢高波 

  牵头处室:政研室  

  配合处室:地区处      

  (三十二)加强综合指导和督促检查。指导各地发改部门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责任领导:袁德芳 

  牵头处室:地区处   

  配合处室:规划处、高技术处、工业处、长江经济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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