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评选2019年度江西省优秀新产品的通知

  •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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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
  为做好2019年度江西省优秀新产品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9年度江西省新产品,以及未参加过省优秀新产品评选的2018年度江西省新产品。
  二、组织方法
  成立省优秀新产品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负责评选有关工作。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以下简称“审核推荐单位”)负责做好参评新产品的审核推荐工作。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参加评选的新产品,由新产品研制单位在网上填写打印《江西省优秀新产品申报书》,并向所在地审核推荐单位申报。每个单位申报参加评选的新产品不超过5个。
  (二)审核推荐单位对申报产品进行审核,并形成《江西省优秀新产品评选推荐项目汇总表》,与推荐文、《江西省优秀新产品申报书》(纸质各1份)于2月21日前一并报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工信厅窗口(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省行政中心会议中心东楼二楼)。
  (三)审核推荐单位和新产品研制单位须登录“江西省新产品申报系统”完成网上操作。新产品评优申报功能将于2月1日开放。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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