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 “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申报的通知

  • 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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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0江西省5G工作要点》、《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推进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在前期培育的基础上,现决定开展全省首批“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江西省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统计关系在江西,并开展了 “5G+工业互联网”应用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较高信誉和良好的社会信用。

    2.企业两化融合基础和成效较好,实现核心业务和设备上云。

    3.企业实现厂区(车间)5G网络覆盖,5G和工业互联网网络质量较好。

    4.企业开展了“5G+工业互联网”应用,至少有2个以上不同类型应用场景,并取得较好成效,应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连接、远程控制、人工智能机器视觉检测、虚拟现实、无人机巡检等。

    三、有关要求

    1.申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地企业进行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认真把关,确保符合要求。

    2.报送方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本地企业申报材料后报送,省属企业直接报送。每个设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4个,省直管县不超过2个。

    3.报送时间。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2020年3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附件1和附件2)报送至省工信厅(一式两份),并同时将企业5G和工业互联网网络建设、“5G+工业互联网”应用视频等佐证材料及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发至电子邮箱或刻光盘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4.其他要求。申报企业须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客观如实填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予以一票否决,并列入黑名单。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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