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5G发展决策部署及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5G发展若干举措》(赣府厅字[2019]62号)等,加快发展5G产业,深入推进5G融合应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5G产业及应用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江西省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税收解缴关系、统计关系在江西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较高信誉和良好的社会信用。
2.申报项目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
3.申报单位同一方向限申报一个项目,对于已获得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向及要求
(一)5G产业发展方向
1.申报范围
(1)5G智能移动终端及配套的芯片、射频器件、微波器件、智能传感器、光交换机、天线等整机及相关模组、元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
(2)小微基站、高端光通信模块、网络终端等5G核心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
(3)自主研发生产5G芯片、射频器件、微波器件和天线等产品,且年度销售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企业;生产的小微基站、高端光通信模块、网络产品等5G核心设备进入电信运营商集中采购名录,且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1亿元的企业。
2.申报以上(1)和(2)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含),且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
(2)项目必须已按有关规定完成核准(或备案),环评批复(或备案)、土地使用证(或用地预审)、规划许可证、节能审查、安全评价等相关前期手续,已开工建设并在两年内能够完工投产。项目如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无需进行节能审查、安全评价的,须在资金申请报告中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的说明材料。
(3)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符合节能、降耗、安全、环保等相关政策要求。
(二)5G融合应用方向
1.申报范围。在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超高清视频、无人机、交通、社会治理、健康医疗、文化旅游等领域开展5G特色应用、成效明显,具有首创性的应用场景和示范应用。
2.申报要求
(1)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在5G网络环境下,稳定下载速率不低于100MB/S;
(2)5G典型应用场景属国内首创,具有创新和重大推广价值;
(3)在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超高清视频、无人机、交通、社会治理、健康医疗等领域开展5G特色应用,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可复制性强、社会带动效应明显的5G行业应用项目。使用我省5G优秀解决方案或产品的应用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5G解决方案提供方向
1.申报范围。为企业、行业应用提供5G融合应用优秀解决方案。
2.申报要求。应用解决方案3个以上,大部分已落地且成效显著。
三、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产业方向
1.申报产业发展(1)和(2)的项目需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申报(3)的项目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销售发票或合同复印件,当地工信主管部门及项目承担企业对申报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三)应用方向
1.项目投入、网速等相关证明材料;
2.应用场景培育、应用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四)5G解决方案提供方向
5G方案解决数量、用户使用证明材料及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5G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省直单位可直报,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申报书要求(见附件2、3、4)进行申报,各地申报数量原则上每个申报方向不超过6个,省直管县不超过2个,省直有关单位1个。
(二)各地要对企业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务必于2019年10月16日前正式行文并附《5G试点示范企业及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报送省工信厅(均一式三份)(电子版汇总表发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企业须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客观如实填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予以一票否决,并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得再申报省级财政专项项目。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