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的通知

  •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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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工信局:

  根据《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赣工信产业字〔2019〕169号)要求,我厅拟对2016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复核对象

  此次复核对象为我厅2016年认定的10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为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九江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协讯电子(吉安)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江西申安亚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萍乡市时代工艺包装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江西恩达麻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江西井竹实业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

  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工信局负责本地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的组织工作。

  申请复核的企业按照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填写《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设区市工信局对复核企业出具评价意见并加盖公章,于6月6日前连同复核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我厅产业政策处。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属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调整的,应及时报我厅进行备案,并提交企业申请、变更前后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三、其他事项

  各相关设区市工信局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审核,切实做好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对复核通过的设计中心,我厅将在网上进行公示,支持其进一步发展做大。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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