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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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9〕119号)要求,为组织好我省企业申报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申报企业应是符合《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六、第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范围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行业。

  二、申报流程

  根据文件要求,此次申报工作均通过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 style="font-family:宋体, 宋体;font-size:16px;line-height: 30px; letter-spacing: 0px;">  三、有关要求

  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推荐企业,并于6月2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省工信厅将在各地推荐上报的基础上,以好中选优的原则,向工信部推荐上报6家企业。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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