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调整,充分发挥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引领撬动作用,现就认真做好2019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2019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研发创新、新兴产业倍增、技术改造、融合发展、新业态、产业集聚发展、产业平台、中小企业发展等8个专题共18项重点领域(见附件9)。
(一)研发创新专题
1、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区域推进计划;
2、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
3、“一企一技”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二)新兴产业倍增专题
4、新能源、新材料、航空、生物医药(中医药)、装备制造五大优势产业项目。
(三)技术改造专题
5、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四)融合发展专题
6、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标杆及贯标补助企业;
7、军民融合企业;
8、信息安全试点示范企业。
(五)新业态专题
9、移动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
10、大数据;
11、虚拟现实(高端软件)及人工智能。
(六)产业集聚专题
12、“满园扩园”重点产业集群;
13、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14、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七)产业平台专题
15、“两型三化”园区公共服务平台。
(八)中小企业培育专题
16、专业化“小巨人”企业;
17、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18、新挂牌上市(IPO)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各专题具体申报条件参见专题申报要求(附件1-8)。
(二)已由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三)已获得试点、示范类重点领域支持的企业(单位),不得重复申报该重点领域资金。
(四)获得原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且扶持期满后未返还资金的企业不得申报。
三、申报时间
(一)3月22日前报送以下重点领域申报材料。
1、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区域推进计划
2、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
3、军民融合企业(军民用技术双向转化、企业“参军”取证、两用大赛获奖项目部分);
4、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5、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6、专业化“小巨人”企业;
7、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8、新挂牌上市(IPO)工业企业。
(二)4月15日前报送以下重点领域申报材料。
1、“一企一技”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2、新能源、新材料、航空、生物医药(中医药)、装备制造五大优势产业项目;
3、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4、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标杆及贯标补助企业;
5、军民融合企业(军工技术产业化部分);
6、信息安全试点示范企业;
7、移动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
8、大数据;
9、虚拟现实(高端软件)及人工智能;
10、“满园扩园”重点产业集群;
11、“两型三化”园区公共服务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统称为“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对照各专题申报要求,积极指导各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严格审核把关;各申报单位要按要求如实客观编制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二)各推荐单位要按照各专题申报要求收集汇总审核各重点领域申报材料,并认真填写《2019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10),按照申报时间要求将相应重点领域申报材料正式行文(须附《2019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申报单位汇总表)(一式三份)报送至省工信厅,其中,推荐文件送至投资计划处,各重点领域所需申报材料分头报至相关责任处室。
(三)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应专题申报要求及时限报送相关材料,在组织申报工作中如有需咨询事宜,请与各重点领域责任处室联系人进行对接。逾期将不予受理。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