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局)、各有关高校:
为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肥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合办〔2018〕18号)和《关于印发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合人社秘〔2018〕368号)精神,在我市遴选资助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现就2019年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是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国家规定依法在合肥市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二)创业项目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
(三)有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运作良好的创业团队;
(四)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五)创业项目有一定的商业价值、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三、资助标准
创业项目资助共分3个等级。3万元、5万元、10万元。重点资助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的创业项目。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申请表》;
(二)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和就业创业证;
(三)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四)创业项目计划书(纸质版、电子版);
(五)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
(六)合伙经营企业需提供会计事务所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份证明。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为在校生的,向所在高校创业工作管理部门提交申报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各高校对申报项目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核签署意见汇总后,统一报送市人社部门。
(二)在合肥地区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申请人,向所在园区管理部门申报。各创业园区在商业计划书上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汇总统一报送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对申报项目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市人社部门。
(三)其它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向注册地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申报,提交申报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县(区)人社部门对申报项目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市人社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是扶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收集申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健全队伍,认真审核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各高校要指定办事机构,把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初审和汇总工作。
(三)积极宣传,按时上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征集、及时推荐、审核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经审核的创业项目资料纸质版、电子版和《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市就业办,逾期不再受理。
县(市)区、开发区收集的项目汇总报送:
邮 箱:ahhfhzjb@126.com
高校收集的项目汇总报送:
邮 箱:ahhfhzjb@126.com
附件:1.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申请表.docx
2.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docx
3.2019年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情况汇总表.docx
合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