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科技企业,各有关单位:
当前,全国上下正全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阻击战,我区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相关部署,需积极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携手共同阻击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广西具有面向东盟的独特区位优势,受科技部委托广西牵头建设了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已搭建覆盖东盟10国的跨国技术转移协作网络,我厅牵头发起和有效组织推动了“一带一路”背景下桂港澳与东盟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国际创新合作圈(以下简称合作圈)建设。鉴于当前东盟国家不同程度也发生了疫情,且部分国家有治愈被感染者的情况,积累了宝贵的防控疫情经验,为充分发挥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平台以及合作圈的合作基础作用,最大限度争取利用东盟及有关国家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和有关国际合作组织在疫情防控方面的优势科研力量,集中力量合作开展科研攻关和协同研究,共享有效防控技术,为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提供科技支撑,我厅特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科技攻关专项”申报指南增加“国际合作(主要面向东盟国家)”板块。有关特殊要求通知如下:
一、联合申报要求
(一)“国际合作(主要面向东盟国家)”板块重点支持与东盟国家的合作项目,鼓励产学研合作,合作单位应签署协议或意向书等项目合作文件,其中必须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否则双方须另行签署专门知识产权协议。在保障与东盟国家合作基础上,适当兼顾与其他有关国家的合作。
(二)优先支持针对疫情防控急需、前期已有相关基础、短期内可投入临床应用的技术和产品。
(三)其他要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科技攻关专项”申报要求一致。
二、具体申报程序和方式
(一)项目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三、联系地址
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邮编:530022。
特此通知。
附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科技攻关专项“国际合作(主要面向东盟国家)”项目申报指南.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