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变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相应专业类别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签章的通知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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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

    自2024年起,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相应专业类别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用印由“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成绩查询章”变更为“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相应专业类别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样式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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