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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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高企认定办,钱塘新区、风景名胜区高企认定办: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望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形式审查

1.杭州市本级高企认定办下属各区认定办,先由各区组织辖区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市本级高企认定办根据各区认定办审查结果及企业情况,组织市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进行联合审查。

2.高新区、余杭区、萧山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钱塘新区等高企认定办(以下简称“非本级认定办”)自行组织当地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并提交省认定办。
二、上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市本级高企申报工作截止时间和材料要求
    1.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两批办理,申报认定材料由各区认定办审核汇总后上报,区认定办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5日下午17:00前和8月23日下午17:00前,逾期市本级高企认定办将不再受理。

2.提交材料:《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和区认定办推荐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各一份。其中企业申报材料需按省科技厅通知中申报材料要求,按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每一部分用彩页分割,封页采用A4白色铜版纸装订并加盖页码;《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由区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后,纸质加盖认定领导小组公章(无领导小组章也可加盖三部门公章)报市认定办。

(二)非市本级高企认定办提交材料:《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三)企业申报材料提交各区、县(市)高企认定办的截止时间,由各区、县(市)高企认定办自行确定。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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