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等7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的通知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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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印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等7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99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等7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等7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6月28日8:00至7月28日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 />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氢能技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新能源汽车”“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交通基础设施”等7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由科技厅高新技术处受理。
    三、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邮  箱:850823391@qq.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2023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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