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的通知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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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分类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227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市联动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8月29日8:00至9月28日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试运行)”(*** />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由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受理。
    三、业务咨询邮箱
    邮 箱:545186911@qq.com

    附件:申报2022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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