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2022-08-05
  • 申报通知
  • 公示公告
  • 管理办法
  • 产业分类
  • 申报分类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提升我省科技创新对外开放水平,根据《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基地(以下简称“省国合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年度申报的省国合基地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四种类型,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参照《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确定申报类型。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进入“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四川省科技创新基地”—“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系统”,使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账号登录。申报人在线填写《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申报单位对申报书在线审核和提交。
    (二)各推荐单位在严格筛选、优中选优的基础上,在线完成省国合基地推荐,同时出具《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推荐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寄送科技厅国合处。
    (三)科技厅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评审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合作省国合基地评审认定工作。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5日-2022年9月9日,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2日。推荐文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9月16日前寄送至科技厅国合处(以寄出时间为准)。
    四、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科技部门、省级部门原则上推荐省国合基地不超过4个,部属院校、中央在川单位原则上推荐省国合基地总数不超过2个。
    (二)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涉密。
    (三)申报单位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号科技厅国合处410室


    附件:

    1.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

    2.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推荐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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