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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21〕51号)、《四川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2〕9号)有关要求,经济和信息化厅与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奖补对象为促成上游企业应收账款新增贷款额排名前5名的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
二、奖补标准
对符合奖补条件的相关核心企业,省级财政按其2021年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帮助四川省供应商企业成交在线确认类应收账款贷款额的5‰、单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给予奖励。
纳入奖励资金计算的应收账款贷款额不包括对省外企业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以及核心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
三、申报条件
2021年度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上游供应商应收账款债权,帮助四川省上游供应商企业成交应收账款融资金额排名四川省前5。“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生成的成交单编号格式为:两位大写英文字母+2021XXXX(2021年日期)+8位数字,示例:TU2021123130304040。
四、申报资料
企业按下列要求提供申报资料,每份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并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一)企业奖补资金申请书(封面及目录,附件1)。
(二)企业奖补资金申请报告红头文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2021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促成四川省供应商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详情表及相关信息截图(附件2,信息需源自“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并提供相关截图附在表
(五)2021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3)。
(六)申报单位收款账户信息(含户名、账号、开户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加盖公章)(七)信用承诺书(附件4)。
五、相关要求
(一)组织申报。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相关企业开展申报,申报企业于2022年7月31日前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正式行文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套和申报资料电子文档。
(二)联合审核。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负责对中报企业促成的省内每笔供应商融资信息(附件2)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数据信息进行审核,剔除不纳入计算奖励资金的核心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依据审核后数据信息共同确认申报企业的奖补资金。
(三)网络申报。申报企业同步完成网络申报,操作步骤为:申报企业自行登录“四川省财政厅财政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端网站*** /> 并在“财政金融互动奖补"专栏中选择“支持产业链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贷款核心企业奖励)",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网络申报。
(四)资金分配。省属企业的奖补资金由财政厅直接拨付。地方企业奖补资金按照属地原则,由财政厅逐级拨付,各地方财政部门在收到财政厅审核下达的资金预算后,将奖补资金及时拨付有关企业。
(五)联系方式。
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金融处
邮箱:jxwcjc@163.com
邮编:61001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通过邮寄报送资料时,请寄快递信件并来电确认接收情况)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货币信贷处唐秦飞
邮箱:877465315@qq.com
附件:
1.2021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资金申请书(封面及目录)
2.2021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促成四川省供应商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详情表
3.2021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
4.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