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评价工作的通知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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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科技局、各相关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科技创业孵化服务上新水平,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上新台阶,根据《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办法》(川科高〔2016〕18号)和《四川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川科高〔2016〕17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评价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依据评价结果实施省级孵化载体的动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1年度有效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具体名单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有效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名单的通知》。
  二、评价要求
  (一)本次评价工作使用2021年度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火炬统计数据作为定量评价依据,以“工作总结”作为定性评价依据。
  (二)请所有参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提交2021年度工作总结(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提交)。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工作总结内容分别按照提纲(附件1和附件2)进行对照总结,突出工作亮点。
  (三)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本区域范围内的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参加评价工作,将各孵化器、众创空间评价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收齐汇总后于2022年3月30日前寄送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电子文档发送指定邮箱。
  三、评价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寄送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国际广场7栋B座704B)
  邮 编:610095
  邮 箱:125608145@qq.com


  附件:1.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总结提纲

        2.众创空间工作总结提纲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2月28日
  附件1: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总结提纲
  重点总结2021年度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和服务效果;
  2.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包括为在孵企业提供房租减免等优惠情况);
  3.为在孵企业提供的商务、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法律、财税、投融资、技术开发与交流、人才资源与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4.开展的有特色、具有创新性的服务工作及突出服务案例(2-3个);
  5.创业导师工作开展情况;
  6.孵化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情况;

  7.在区域范围内的辐射效应及对当地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的营造能力。


  附件2:众创空间工作总结提纲
  重点总结2021年度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众创空间具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服务于创新创业,孵化科技项目和团队情况;
  2.众创空间专职运营服务团队情况,如团队的行业背景、创新创业经历、相关行业资源和专业服务能力;
  3.基本服务设施情况,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不少于3个月免费或低成本的一定面积的办公空间的情况;
  4.建立服务体系,如何整合资源,线上线下联动、实现信息沟通的便利化、多方位的服务平台情况;
  5.空间的运营和工作机制,例如项目遴选、毕业或淘汰机制、信息管理和创业导师工作机制等,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的设立情况。
  6.专职、兼职创业导师队伍的设立,为创业者或创业团队提供创业指导服务情况。
  7.聚集天使投资人与创投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投融资服务,当年具有获得投融资的团队及企业情况。
  8.当年服务创业团队或在孵企业情况,众创空间的常驻创业团队、在孵企业数量情况、当年创业团队新注册企业的情况。
  9.组织创业者开展日常性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创业大赛等活动,实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开展教育培训情况。

  10.成功的孵化案例举例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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