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0-02高新技术企业获批奖励(无需企业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2021-02-22
  • 申报通知
  • 公示公告
  • 管理办法
  • 产业分类
  • 申报分类
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9﹞1号)第三十四条。
    《成都市温江区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政策》(温府发﹝2017﹞107号)第十三条第一点。
支持对象
    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解缴、统计报表在温江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的民营企业。
支持标准
    1.新获批(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温江区)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申报条件
    1. 2020年1月1日起,新获批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温江区,且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的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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