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为掌握今年全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情况,按照省统计局有关工作要求,现将专利实施统计报表(批准文号:川统计函〔2011〕17号)印发你们。请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组织本地区企事业单位认真做好专利实施统计工作,统计周期为:2020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0日,于2022年1月7日前汇总本地专利实施统计年报表报省知识产权中心战略推进处。电子邮箱:17070896@qq.com
附件:
1.四川省专利实施统计表
2.四川省重大专利实施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