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关于开展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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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在新区转化,现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四川省开展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一、申报时间
    2024年高企认定分四批次办理:
    第一批:3月18日—4月18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16日17:00之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18日17:00之前。
    第二批:5月6日—6月6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4日17:00之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6日17:00之前。
    第三批:7月1日—8月1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之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1日17:00之前。
    第四批:9月2日—10月12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17:00之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17:00之前。
    二、申报流程
    请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    请通过材料审核后的企业向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递交纸质申报材料,战略研究局对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并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后,将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申报资料和实地核查情况表统一报送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
    请按要求由专人操作网上申报,并管理好账号和密码。申报材料请及时按批次时间提交至战略研究局,各类材料一式1份。
    企业认定高企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或非告知承诺方式申请。
    申请方式一:告知承诺方式
    企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参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文件执行(文件详见附件)。
    申请方式二:非告知承诺方式
    企业选择非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所有资质、证明、证书等交材料时带原件,待查验后退回。
    (二)申请高企认定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高企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企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注意事项
    1.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复印,清晰可辨,书脊标示企业名称,简装尽量做成一本,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
    2.企业所有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核实提供虚假材料的,自动丧失申报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3.根据省科技厅要求,企业当年只能申报一次,过时不再受理申报。
    五、申报材料提交地址及业务联系方式
    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1309办公室(成都东部新区市民中心)
    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科技创新处:028-86360137
    司云飞:15208208295
    卢昱伶:18483674531

    附件:《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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