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集聚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按照《中共泸州市委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泸委发〔2016〕19号)文件精神,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年度第二批新认定(含复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附件1)。
二、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由相关区县、高新区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各区县、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照条件进行初审,核实企业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等问题,未列入失信名单后,于2021年6月14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补助申报表(附件2)、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报送至市科技和人才局。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和人才局高新科;
邮箱:404035281@qq.com。
附件:1.2020年度第二批新认定(含复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申报表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