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2021年《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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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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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题名称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研究

二、课题意向
    2020年10月17日,习近平主席签署第五十七号主席令,公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将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未保法》从原有的7章72条扩展到9章132条,新增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两个专章,包括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九章,修改内容涉及原法的每个条文,增加近1万字。《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于1990年9月5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经201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共9章84条,在专章设计和法律条文表述上存在诸多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一致的地方。拟通过课题研究形式对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深度调研、全面分析,提出符合我省实际的《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意见。

三、课题申报
    课题面向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地方民政部门和社会组织公开招标。申报者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民政厅2021年重大课题研究申请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叁份寄至四川省民政厅,同时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
四川省民政厅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课题承担单位,由四川省民政厅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书》和《课题研究任务书》。

四、研究要求
    课题研究须紧扣全省未保工作实际,摸清现状、解剖问题,最终形成课题《<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调研报告》、《<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评估报告》及《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三项成果。《调研报告》需观点明确、结构清晰、内容翔实、行文流畅,并提出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为《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提供重要理论支撑;《评估报告》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基础上进行细则明确,并将基层一些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加工提炼,形成正式法条,充分体现四川未保工作特色。课题承接方还需负责《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各阶段送审汇报材料起草,待《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通过省人大第二次审查后,此课题方能结题。
    课题需在2021年8月30日前提交,届时由四川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验收。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研究成果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结题。研究成果著作权属于四川省民政厅,文字责任由课题承担单位负责,未经四川省民政厅同意,不得公开发表。


附件:民政厅2021年重大课题研究申请表


四川省民政厅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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