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

  •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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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科学技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0〕188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部署,近期将组织推荐一批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环保装备研发或生产单位进行申报,审核、推荐符合要求的技术装备,并于2020年8月25日前将正式推荐意见、《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光盘分别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科技厅(社会发展处)、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各市(州)由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报送。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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