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19 年度项目的通知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2019-05-31
  • 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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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分类

省级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2019年5月24日,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19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170 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19 年度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19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我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2019年5月29日8:00至2019年7月18日16:00前,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请各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一)“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 “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质增效科技创新”三个重点专项由科技厅农村处受理。

(二)“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 重点专项由科技厅基础处受理。

(三)“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深地资源勘查开采”“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七个重点专项由科技厅社发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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