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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暂行)》要求,经评估和研究,确定福建工程学院技术转移中心等12家机构为2019年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名单见附件)。
各省级技术转移机构要推进和创新技术转移模式与特色,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加强科技成果与市场的有效对接、转化和应用,切实推进区域、行业、境内外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
附件: 2019年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名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