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关于开展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复核工作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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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经信智能〔2024〕9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3—2027年)》(渝经信发〔2023〕38号),持续提升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开展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本次复核范围为2018—2023年认定的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二、复核程序
    (一)企业自评估。各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企业,登录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 />    (二)区县现场核实。各区县经信部门对辖区内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企业的存续、更名、生产运行等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三)市经济信息委审核。市经济信息委根据企业自评估和区县现场核实情况,经审核后公布复核通过名单。对复核不通过或未参与复核的企业,取消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称号。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企业于5月20日前完成自评估工作;请各区县经信部门于5月30日前完成现场核实工作,并将复核情况汇总表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邮箱:zhinenghuachu@163.com)。
    (二)各企业可结合自评估结果梳理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现状,发现短板弱项,指导后续提升。
    四、联系方式
    市经济信息委智能化处:谢明池,63897164;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自评估平台技术支撑单位):
    张巍,010—64102844,18511115142。

    附件: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复核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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