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办〔2024〕11号
机关各处室:
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及我委《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渝经信办〔2021〕19号)精神,经2024年第18次委党组会审议同意,现将《2024年度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处室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按时提请委党组会审议,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各承办处室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广度,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要优化重大行政决策事前、事中、事后解读方式,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短视频等方式广泛发布行政决策及其解读说明。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事项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处室要会同办公室、法规处等相关处室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处室 | 决策时间 |
1 | 制造业稳增长稳预期若干政策措施 | 运行局 | 2024年2月 |
2 | 关于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指导意见(暂定名) | 产业创新处 | 2024年6月 |
3 | 制造业中试能力创新发展行动方案 | 产业创新处 | 2024年7月 |
4 | 以“研究院经济”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指导意见 | 产业创新处 | 2024年9月 |
5 | 制造业中试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 产业创新处 | 2024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