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关于征集遴选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对象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 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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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经信服务〔2023〕9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征集遴选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对象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国家工业设计示范城市,扎实推进2023年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工作,支持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建设,积极创建世界“设计之都”,决定开展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名单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次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名单征集遴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应为重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申报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从业人员5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20项以上,其他相关指标已达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条件;
    (三)如主要指标暂未达到,申报单位需承诺在两年内补齐短板弱项。
    三、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均可自主申报。
    (二)区县推荐。请相关区县经济信息部门加强指导和宣传,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指定邮箱。
    (三)专家评审。市经济信息委将按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条件,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四)公示公布。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市经济信息委将择优选择,并按照相关程序,对外公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部门需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对辖区内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深入挖掘,指导企业做好申请表填写工作。
    (二)示范引领。培育对象需按照《关于印发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公共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渝经信服务〔2021〕27号)文件要求,切实发挥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公共平台服务功能,做到“十个一”公共服务要求。
    (三)市区联动。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部门需加强工作对接,对进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名单的企业开展相关申报工作指导和培训。
    五、其他
    (一)市经济信息委将对进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名单的企业进行择优筛选,对达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条件优秀等级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
    (二)正式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报送邮箱邮箱(84466390@qq.com)。


    附件:1.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对象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对象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渝经信服务2023009关于征集遴选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对象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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