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做好2019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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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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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关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统计报表制度的复函》(渝统函〔2018〕74号)精神,我局将继续开展2019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统计工作,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委托重庆摩托车(汽车)知识产权信息中心承担具体统计分析工作。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并做好统计指标解释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统计工作作为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制定周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确定专人具体抓落实。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利用各种会议、培训等渠道,认真做好培训工作;要设立专门电话,安排专人,接受企业咨询,做好统计指标的解释工作,确保统计结果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

二、企业网上填报要求

本次统计工作将采用网上在线填报的方式进行。第一步,请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附件1所示操作规程,在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style="text-indent: 2em;">三、区县网上审核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安排专人通过市知识产权局发放的审核账号登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对企业填报数据的合理性和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对企业填报有误、未上传承诺书等情况应退回,并要求企业修改和补充完善;对符合要求的报表应通过审核并提交至市知识产权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统计工作质量控制,要求企业建立主要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三级质量控制责任制;并对报表填写、审核等重要环节实施全程质量控制,确保填报数据的质量。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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