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区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新都府发〔2024〕10号)文件要求,
现将2025年新都区租赁标准厂房租金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申报条件
租赁“建设的标准厂房需于2022年7月后,自主运营并出租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足额缴纳租金”标准厂房的工业企业。
02申报材料
1.《成都市新都区标准厂房租金奖励申报表》(附件1);2.工业企业标准厂房租赁合同;3.租金支付凭证和发票;4.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5.企业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2025年1-12月);
7.企业承诺书。上述材料胶装成册。单独填报《成都市新都区标准厂房租金奖励情况汇总表》(附件2)。
03支持标准
租赁标准厂房的工业企业,投产后给予5元/平方米/月的租金奖励,对租赁主体为总公司或母公司类型(指控股股东为自然人或国资金融监管机构的公司
)的额外给予3元/平方米/月的租金奖励,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租金的50%,同一企业奖励不超过3年。
04申报要求
各企业于2026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一式两份(同时拷贝电子版)报送至属地镇(街道)或园区管委会,由属地审核通过后再报送至新都区
经信局工业运行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莎联系电话:028-83972272转工业运行科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从未指定或推荐任何中介机构为申报单位提供申报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出发,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
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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