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第四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的通知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2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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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经信服务〔2026〕7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规范〔2023〕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第四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
    (一)申报类型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制造业企业、院校设立的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二章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重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要求,且严格按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要求,提交《重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区县经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请于2026年10月31日前将资料受理部门的上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性服务业处(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一份,电子文档PDF格式发送至邮箱:shengfuchu@126.com)。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63899557,63896732。
    二、2018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一)复核对象
    第四批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见附件3)。
    (二)复核方式及时间
    请待复核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真填报复核材料并报所在区县经信部门初审,复核材料填报方式、报送时间要求等内容与申报2026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一致。
    三、工作要求
    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复核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稳固工业设计中心规范运行的重要举措。各区县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是要加强宣传动员、业务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严审申报材料、遴选申报对象,确保申报按时保质完成;二是要配合做好复核初审,对照复核基本条件、复核指标、时间节点等要求,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复核初审工作规范有序。
    附件:1.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2.重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3.待复核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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