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培育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第二批四川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认定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四川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建设主体,应为已建成运营并取得一定成效,且具备《工作指引》第五条规定基础条件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二)已主导、支持或参与建设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且主导、支持或参与建设运营产业专利池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二、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需严格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并逐项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确保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对于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9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含佐证材料,均需提供word文档和加盖单位公章后的PDF文档)发送至邮箱qyqzscq@163.com,纸质文件一式2份报送至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发展促进科215室(青羊区鼓楼北三街1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79611
附件1-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培育工作的通知
附件2-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附件3-四川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书
附件4-申报单位汇总表
附件5-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四川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