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塑对象
2026年1月1日以来,由川籍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各类市场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2026年1月1日以来在四川省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
(二)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等,以下统称“负责人”)为四川籍返乡创业农民工(在外就业创业达6个月以上)。
(三)吸纳稳定就业20人以上,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以上条件均以项目申报截止日计算。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三、奖补标准
对被选为“雁归天府”返乡创业项目的,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根据其吸纳稳定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审核时限
2026年9月18日前,向区就业服务中心创业促进科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后报市、省级人社部门审核。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28-87922991(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成都市郫都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