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2025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的公示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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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6〕1号)要求,我局认真对2025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形成《2025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经市财政局审核确认,现将自评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市经信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市纪委派驻市经信局纪检组:61881627
    市经信局机关党委:61885837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汽车产业处:61881638
    附件:2025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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