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6年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成都高新区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创新实践基地,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并具备至少一项具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单位注册地在成都高新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规模处于国内或省内同行业前列;
2.设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一定数量高级职称、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的科研人员(合作导师社保缴纳单位名称须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
3.能为博士后提供较好的科研和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
4.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依托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的合作意向;
5.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门人员做好本单位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
(二)具体条件:
1.建有省级以上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近五年内被省级以上部门认定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领航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瞪羚”企业等;
3.近三年内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近三年内入选四川省企业100强、民营企业100强等省级以上国内外知名榜单的企业;
5.其他符合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部署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
二、备案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与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联系,提供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经办人相关信息等,进行基础信息录入。
(二)已完成基础信息录入的申报单位,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专栏”版块-“博士后创新人才集聚工程”项目进入“四川省博士后工作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单位录入和填写备案内容,并将2份备案表和2份佐证材料,分别装订,加盖公章后用档案袋包装,档案袋面上贴备案表封面,加盖公章后用档案袋包装于2026年6月26日前报送至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同时填写《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单位信息汇总表》(附件),发送至GXRCZJ@163.COM。
(三)由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审核后,推荐至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人社局将对各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后在“四川省博士后工作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通过备案申请。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28-85512340,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地址:益州大道999号高新区政务中心2楼C区212办公室
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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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单位信息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