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关于申报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2018-04-17
  • 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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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分类

区内相关高新技术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根据《青羊区关于促进创新创业的若干支持政策补充实施细则》(成青创领〔2016〕3号)第10条规定,将对2017年度我区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30日,逾期未申报将视为放弃该奖励。

二、申报条件

企业申报奖励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7年度首次通过认定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在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

(二)企业税务登记关系在青羊区。

三、申请材料

企业需将以下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青羊区科经信局:

(一)青羊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

(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未进行三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经费拨款通知单。

(注:以上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

四、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平安巷10号6楼611室青羊区科技和经济与信息化局  产业科


咨询电话:
18848271358
028-86203093

附件 :申报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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