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关于开展优质中小企业年度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高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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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效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在2026年5月31日前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年度信息更新工作。在同一个有效期内,对首次未进行更新的企业重点监测,对累计两次未更新的企业取消认定。
    目前梯度培育平台年度信息更新模块已开放,请优质中小企业高度重视,按时完成信息更新工作,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拥有多个层级认定资质的企业,只需更新最高层级资质的年度信息。
    特此通知。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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