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产业推进工作部署,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成办规〔2025〕1号,以下简称《政策》)、《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成经信规〔2025〕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预通知》要求,结合前期工作反馈情况,现就政策补贴事宜正式通知如下。
一、政策补贴申报条件
产品须为有效期内的成都市级首台(套)产品,且符合《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市级目录》)。
二、政策补贴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研制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第五章扶持政策及实施细则”中申报不同政策条款要求,准备相关申报佐证材料,填写《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申报书》(附件1)。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登录“天府蓉易享”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 /> (二)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有意愿的企业通过“天府蓉易享”平台进行申报,并按照有关规定登录平台(网址:*** /> (三)企业和各区(市)县可在“天府蓉易享”平台和市经信局官网(网址)查看公示的产品政策申报进度。
四、其他事项
(一)请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政策申报工作,加大政策宣贯力度,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请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不完整、有错误的材料及时提醒相关企业修改完善,确保企业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在申报时限内通过“天府蓉易享”平台进行申报。
(三)市级各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只能享受一次,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者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四)逾期未反馈则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政策补贴申报。
附件:
1.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申报书
2.XX区(市)县关于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申报推荐汇总表
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成办规〔2025〕1号)
4.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经信规〔2025〕11号)
5.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26日
(联系人:胡老师、章老师;联系电话:61884654、61885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