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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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5〕28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行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 />    (二)区(市)县审核。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属地申报项目(企业)真实性、申报要件完整性、项目重复性进行初审,并完成网上审核和对申报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汇总电子申报书及相关表格、纸质申报书等资料。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均需留纸质申报书备查。
    (三)区(市)县推荐。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项目(企业)出具推荐意见并正式行文(一式2份)推荐上报市经信局,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项目未完成网上入库及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四)市(州)上报。市经信局对各区(市)县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通过后推荐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组织本地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申报,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积极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等工作。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守工作纪律,把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管理作为高风险监管,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加强对申报企业的审核把关,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
    (三)及时提交材料。项目申报企业于10月2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将申报书(详见附件1)(扫描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按顺序编列目录)等相关资料上传至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10月22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并将推荐项目正式文件及相关电子申报资料报送至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
    四川省企业服务热线:96999
    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服务处:87652632
    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61885840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28-86264187

    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5〕285号)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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