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6部门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事项调整的通知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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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我局制定了《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6部门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经信发〔2023〕2号)、(成经信办〔2023〕2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审查等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拟对《通知》相关政策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删除“第二条、促进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发挥带动作用,支持企业(引进方)推动引进其核心合作伙伴(投资方)集聚发展形成集群效应,经区(市)县推荐,可按不高于实缴注册资本1%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引进方与投资方按照20%和80%的比例分享政策资金支持”,《通知》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同步调整。
    因按上级文件要求尽快调整,故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期限,若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8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须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回复格式详见附件3)反馈我局。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应在有关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应在有关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洪维政
    联系电话:028—61881625
    电子邮箱:cdsjxwrjc@163.com
    附件:
    1.《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6部门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经信发〔2023〕2号)
    2.《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6部门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发〔2023〕25号)

    3.意见反馈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13日
    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1成经信发〔2023〕2号——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6部门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附件2成经信办〔2023〕25号——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6部门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3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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