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2025年稳增长促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建筑业、房地产业及交通运输业稳健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区住建交局牵头起草了《武侯区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稳增长促发展专项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建议。如有反馈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8月19日17:00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指定邮箱525345924@qq.com。
(联系人:郑宇;联系电话:85083135)
《武侯区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稳增长促发展专项政策(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3日
武侯区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稳增长促发展专项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2025年下半年稳增长促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建筑业、房地产业及交通运输业稳健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激励政策
第一条建筑领域新锐成长激励。对2024年以来,首次升规入统且入统当年产值达1000万以上(含)建筑业企业,并在2025年持续进行产值贡献,给予最低3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二条建筑领域产能突破激励。对2025年以来,三季度和四季度累计申报产值同比增幅均达到区级目标增幅的建筑业企业,按四季度累计申报产值同比增量的0.04%给予奖励;其中省内产值达到区级目标增幅的,再按四季度累计申报省内产值同比增量的0.16%给予额外奖励,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第三条房地产领域项目建设激励。建立规划、住建等多部门联动的房地产项目报规报建绿色通道,超前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善建筑设计、报规报建等相关资料,支持新拿地项目快速完善建设手续,实现早开工、早销售。
第四条房地产领域商品房销售激励。房地产企业在取得土地后,6个月内开盘,且开盘后10天内销售70%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指定的营销团队,分梯度进行奖励,给予最低5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房地产领域卓越经营激励。对2025年以来,三季度和四季度累计营收规模同比增幅均达到区级目标增幅的房地产企业(房屋租赁、房屋中介、物业管理企业),按四季度累计营收规模同比增量的1%给予奖励;每超过区级增幅目标5个百分点,同比增量的奖励比例在1%的基础上再提高10%,累计奖励比例最高不超过1.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六条交通运输领域效能提升激励。对2025年以来,三季度和四季度累计营收规模同比增幅均达到区级目标增幅的道路运输业和多式联运业企业,按四季度累计营收规模同比增量的0.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附则
(一)本政策具体实施细则由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并解释。
(二)本政策与《成都市武侯区关于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成武发改〔2025〕20号)中类似条款,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三)本政策自2025年8月XX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